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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公告

2024-06-05 16:54来源:北京德胜门中医院

  致广大患友:

  我院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3号)文件精神,北京市税务局已停止印制纸质发票,经研究决定:定于2024年 6 月 6 日开始试用电子发票工作,把现存的少量纸质发票用完,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具体告知如下:

  一、数电票(电子发票)的法律功效、基本用途等与现用的纸质发票相同。

  二、发票样版及真伪识别:

  1、左上角的二维码,此二维码与北京税务局联网,扫一扫即可辨别真伪;

  2、票头中间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专用章;

  3、右上方有“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表示院方的信息已在北京市税务局系统上已备案登记,北京市税务局已认定,具有合法性。

  三、获取电子发票的途径及电子票据二维码的样版:

  医院收费处为每一位缴费患者打印一张带有“电子票据二维码”的小条,患者用手机扫此码,手机上就会弹出本次消费的发票。此二维码长期有效,建议拍照留存,方便及时使用打印;若丢失或热敏纸模糊不清可以到院再次打印获取电子票。(如图所示)

  四、电子发票获取、打印途径:

  1、患者直接微信扫“电子票据二维码”打印纸质发票;或扫码生成PDF格式文件,保存在手机上,随时可以使用;

  2、患者也可以让我院收费处的工作人员现场打印。

  五、电子发票需不需要再加盖医院的收费专用章?

  1、不需要。因发票上有“北京德胜门中医院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表明我院已在北京市税务局备案,具有合法性,全国通用。

  2、如果患者本人、或报销单位,要求在电子发票上盖上我院的收费专用章,您随时到我院各收费窗口让工作人员加盖。

  六、电子发票丢失补办途径:

  1、发票只能开一次,医院系统上会显示“发票已开”,不能重复开,只能补打。

  2、原打印的“电子票据二维码”丢失或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您无法获取电子发票,患者可以找当时为您接诊的医生、医助、或医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出示您当时就诊的处方等信息,经核实后即可为您补打,发票上的信息与原始信息一致。

  七、患者遇到不明白的疑问,请您拨打北京德胜门中医院财务科18865953233,工作人员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以及力所能及的帮助。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北京德胜门中医院

2024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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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够详细,我还想问点啥!